关于开展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14日       来源:成果处      阅读:70次

各市州科技局,各高新区管委会,各相关单位:

    根据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火字2020185号)相关要求,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,现将我省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明确如下。

    一、统计调查对象

    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大学科技园和其他创业孵化机构。

    二、统计调查内容

    1.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内容: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(含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发展情况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(毕业)企业情况)。

    2.众创空间统计内容: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报表。

    3.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内容: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(含国家大学科技园运行发展情况、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情况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情况)。

    三、统计调查方式

    1.各在统单位均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://tyrz.chinatorch.org.cn/hjismp/a/login “服务机构/管理部门入口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。用户名为“tj+原统计系统账号,密码不变。首次参加火炬统计的创业孵化机构由省级管理员分发账号。

    2.在孵(毕业)企业由个人/企业入口登陆,用户名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,初始密码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后10位,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。在火炬中心其他业务系统(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、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、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等)办理过业务的在孵企业,可使用现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。

    四、统计调查时间

    1.众创空间年报数据填报时间:202012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。

    2.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数据填报时间:20211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。

    3.国家大学科技园年报数据填报时间:2021331日前完成填报工作。

    五、相关要求

    1.各市州科技局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按时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。

    2.各在统单位填报提交通过审核后,须在线打印综合情况表并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统计系统,即可完成填报工作。

    3.各在统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,务必做到及时、准确、真实,保质保量的填报统计数据。如填报单位既是孵化器,又建有众创空间的,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报送。

    4.火炬统计工作是推荐申报(报备)国家级孵化平台的重要依据,并纳入我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估体系。未参与本年度火炬统计工作的其他创业孵化机构,原则上不推荐次年的省级认定和备案。

    六、联系方式

    省生产力促进中心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徐建改(管理员)   0731-88988998

    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    陈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731-88988819

湖南省科学技术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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